【公告】115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
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公告「115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」。
一、申請對象:115學年度就讀新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3至8年級,具藝術才能資賦優異潛能之學生(音樂、美術、舞蹈類)。
二、申請方式:採「書面審查」及「能力評量」兩種管道,由家長逕至新北資優鑑定系統線上報名。
三、申請期間:
- 書面審查:115年9月1日(星期二)上午8時至9月2日(星期三)下午4時。
- 能力評量第一階段:115年9月23日(星期三)上午8時至9月24日(星期四)下午4時。
四、實施計畫及相關申請資料詳如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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