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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立中正國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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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宣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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函轉教育部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、第38條及第67條修正後,後續執行事項一案,請查照

查教育部說明三略以,該部刻正依新修正規定協請行政院
人事行政總處進行相關作業系統調整,時程推估約需半
年,114年12月27日以前之退休教職員(含已審定尚未生效
者),請各校依原規定給與標準核發,114年12月28日以後
之退休案,本局將暫依原規定給與標準審定每月退休所
得,嗣後配合前述作業時程,併同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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