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知】新北市115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藝術才能資賦優異鑑定及安置
一、申請資格
115學年度就讀本市所屬各公私立國民中、小學3至8年級,且具有藝術才能資賦優異潛能之學生。
二、申請方式
請至「新北市資優教育資訊網」辦理申請:
http://gifted.ntpc.edu.tw/
三、鑑定管道及申請時間
(一)管道一:書面審查
申請時間:115年9月1日(一)至9月2日(二)
申請費用:700元。
(二)管道二:能力評量
申請時間:115年9月23日(三)至9月24日(四)
申請費用:
- 音樂類:2,600元
- 美術類:1,800元
- 舞蹈類:1,800元
四、詳細資訊
完整申請資格、鑑定流程及相關規定,請詳閱「新北市資優鑑定系統」相關資訊及實施計畫。
五、洽詢電話
新北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:(02) 8979-1352 分機607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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