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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立中正國民中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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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宣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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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」業奉總統114年5月28日華總一義字第11400053171號令公布施行,另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」,業經內政部於114年6月6日以台內宗字第1140561349號令廢止。

主旨:轉知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」業奉總統114528日華總一義字第11400053171號令公布施行,另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」,業經內政部於11466日以台內宗字第1140561349號令廢止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新北市政府114618日新北府民宗字第1141137062號暨內政部114529日台內宗字第1140122657號函及11466日台內宗字第11405613494號函辦理。

二、旨揭條例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790號(詳見總統府網站https://www.president.gov.tw公報系統);另有關條例第7條規定:「紀念日,各機關應懸掛國旗,並由相關機關、團體及學校依下列規定辦理:一、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、孔子誕辰紀念日及國慶日舉行紀念活動。二、革命先烈紀念日舉行春祭國殤。三、和平紀念日應全國下半旗一日,舉行紀念活動。四、其他紀念日得依其性質舉行紀念活動。」請貴校依相關規定配合辦理。

三、檢送旨揭條例條文1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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